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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12月8日,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, 目前,北京市、区、乡镇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,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通报制度。自河长制实施以来,全市水环境污染问题较去年同期减少60%。
  据了解, “河长制”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“河长”,统筹负责辖区内河湖的污染治理,目的是落实属地责任,实施源头治理,以保证河湖长期保持水清、岸绿、安全、宜人的良好生态环境。
  今年6月北京市正式出台《北京市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“河长制”工作方案》,明确以建立市、区、乡镇(街道)三级“河长制”组织体系及巡查、监督、考核等工作机制为重点,落实区、乡镇街道属地政府河湖环境“三查三清三治”(查污水直排、查垃圾乱倒、查*建设;清河岸、清河面、清河底;治黑臭水体、治面源污染、治两岸生态环境)的管理责任。
  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,北京市、区、乡镇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,同时制定了《北京市河长制考核办法》,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通报制度,将全市88座水库、425条6414公里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,每月对2298个点进行检查,建立问题台账,双月召开视频会议通报,监督整改。自河长制实施以来,全市水环境污染问题率较去年同期减少60%,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。
  而随着河长制的进一步推进,北京市未来还将逐步实现“政府主导、属地负责、行业监管、专业管护、社会共治”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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